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6月19日公布了新版《“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归集了截至2019年6月我国针对创新创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的89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从初创到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以新版《“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为蓝本,拍摄制作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系列视频,用更直观的形式,帮助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用足用好政策,为企业发展聚力加油。
本期我们制作了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讲解视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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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享受主体】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 |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 |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 |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 |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 |
6.娱乐业 |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
备注: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
【优惠内容】
【享受条件】
【政策依据】
更多解读
(二十一)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十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十五)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十八)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十一)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十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十三)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十四)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十五)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十六)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三十七)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十八)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十二)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十三)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